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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上的“七出”具体指啥?古代女子犯这7种过失会被“退货”

网络整理 2019-05-04 最新信息

历史上的“七出”具体指啥?古代女子犯这7种过失会被“退货”

按照《大戴礼记·本命》中有关规定,妻子有以下七种过失丈夫有权休妻,也就是把妻子送回娘家,现在人俗称的“退货”:一是不孝顺父母,二是不能生育,三是淫,四是妒,五是有恶疾,六是多嘴多舌,七是窃盗,这就是所谓的“七出”。

历史上的“七出”具体指啥?古代女子犯这7种过失会被“退货”

不孝顺父母。《大戴礼记·本命》载:“不顺父母去,为其逆德也。”女子嫁给丈夫为妻以后,她不单单以妻子的身份出现在夫家,目时也要以媳妇的身份出现。她所侍奉的对象主要不是丈夫,而是公婆,以及夫家其他成员。孟子说“娶妻为养”,也就是男子娶媳妇,首先不是为自己方便,而是用来侍奉自己的父母。如果儿媳妇不孝顺公婆,自然是对这一基础的破坏,因而就不为夫家所容。比如,西汉人鲍永,对后母非常孝顺。她的妻子就因为当着后母的面呵斥狗,结果被鲍永休掉!

与此相反,如果媳妇孝顺公婆,即使为此得罪了丈夫,法律也会生持媳妇的权利。白居易曾经判过这样一件出妻案:有个农夫下地干活妻子在送饭的途中,刚好碰见了公公。公公这时也饿了,不由分说将媳妇带的饭吃了。丈夫在田间左等右等不来,饿得心慌,一怒之下,就要休妻。妻子不服,两人打起官司来。白居易的判决书是这样解释的:从夫妻的角度来看,妻子应顺从丈夫。妻子让丈夫挨饿肯定不对,丈夫休妻也有他的道理。但从翁媳的角度看,媳妇让公公先吃也不错。天大地大,老子最大。在丈夫与公公之间,如果作一个选择,只能公公优先,丈夫靠边。据此看来,媳妇做得没错。丈夫休妻,于理未通。驳回上诉,维持原配。对妻子而言,公婆比丈夫更重要。得罪丈夫尚有挽回的余地,得罪公婆只有死路一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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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子。《大戴礼记·本命》载:“无子,为其绝世也。”婚姻的目的是“上以事宗庙,下以继后世”,没有生男孩就等于没完成应尽的义务,对不起父母,对不起祖宗。所以孟子才说“不孝有三,无后为大”。为了传宗接代,只好不客气,休妻没商量。

曹植有一首《弃妇》诗,其中写道:“有子月经天,无子若流星;天月相终始,流星没无精。”意思是说,不生男孩的妇女,就像流星一样,在夫家呆不长;只有生了儿子的妻子,才能像明月一样,长存天际,也就是能在夫家站稳脚跟。曹植这首诗,实有所指。据说有一位叫王宋的站娘,是平虎将军刘勋的妻子。结婚20多年以后,刘勋变心了,爱上了一个司马家的姑娘。山阳司马是当时的名门望族,人家肯定不愿给他做妾。为了与司马家结亲,刘励勋竟以王宋不能生子为由,将王大娘休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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淫僻。“淫”指的是妇女有放纵淫乱的行为;“僻”指的是行为乖张。“淫僻”两字,以“淫”为主,这是古人最在意的,《大戴礼记·本命》载:“淫,为其乱族也。”男人之所以特别忌韦妇女淫乱,主要目的是为了保证家族血统的稳定。最初,男人关心的主要是婚后守贞,对婚前不太在意。据说有一个少数民族,女子在婚前相好的人越多,就越受到宠爱,这说明人家有魅力。但结婚后就不行了,只能和自己的丈夫好,这样生的孩子才是自家的。

但也有特殊情况,假如姑娘过门时已怀了人家的宝宝,当时又看不出来,这样仍会乱了血统。所以古人又有了新的对策,其中最有名的是鲜卑人。他们不管头胎是自己的还是别人的,一概杀掉。尽管残忍,但为了宗族大计,也不得不如此了。当然汉人一向自诩代表先进文化,太出格的事容易引起争议。于是又在妇女身上打起了主意:如果姑娘在婚前就严防死守,守身如玉,不就没有问题了吗?这样,宋代以后,又兴起了“处女贞”,讲究新婚之夜“验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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恶疾。《大戴礼记·本命》载:“有恶疾,为其不可与共粢盛也。”也就是不能参与祭祀,怕弄脏供品。祖宗不食不洁之物,那么这样就得不到祖宗的保佑。

什么病属于“恶疾”呢?东汉何休把喑、聋、盲、疠、秃、跛、佝都归入恶疾。实际上,除了“疠”也就是麻疯病传染性强,难以治愈外,其他6种残疾并不妨碍祭祀。到了后来,患有精神疾病也被视为恶疾,如清代直隶安平县归可子的妻子岳氏,因患有羊角风,被丈夫休弃。岳氏回娘家后,经过一段时间治疗,逐渐康复,于是要求重续前缘,不料此时归先生已经再婚娶妻。岳氏心想,我这病本来不是什么大病,你不愿花钱算了,还把我休了。现在我用娘家的钱治好了病,不是省你的钱?谁知道你这么快就结婚了。原来所有的一切都是借口,都是阴谋。最后岳氏一时想不开,竟然投井自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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妒忌。《大戴礼记·本命》载:“妒,为其乱家也。”在男尊女卑的宗法社会里,女子嫉妒不仅败坏了夫家的名声,也扰乱了家族内的秩序。这是对男权统治的挑战,也是对宗法伦理的反叛。因此,为了保护家族的稳定,为了维护男权,把那些嫉妒心强烈的妻子休掉,就成为常见现象。西汉元帝皇后之母原是王禁正妻,王禁又“多娶傍妻”,其妻不满。王禁便以“妒”为由与之离婚。东汉冯衍妻嫉炉,结果年老被休:“衍聚北地女任氏为妻,悍嫉,不得蓄滕妾,儿女常自操井舀,老竟逐之。”

历史上的“七出”具体指啥?古代女子犯这7种过失会被“退货”

多口舌。《大戴礼记·本命)载:“口多言,为其离宗。”按照“德”中“妇言”的要求,作为妻妇应沉静寡言,“言不贵多而贵当”。妻子多言,容易离间家庭关系,导致家庭不和。因而,克制、顺从是妻子的天职,妻子对丈夫、公婆的话,只能言听计从,不能辩是论非,争议曲直,更不能言辞过激,冒犯公婆、丈夫。妻子在家庭中只有听从之分,而无分辨之权。只有言听计从,夫唱妇随,否则难逃被休的命运。如汉初名相陈平,年轻时与兄嫂同住,其兄每日耕田,并鼓励陈平到外面游学。嫂子嫌陈平不爱劳动,吃白食,有点气不愤,忍不住发表自己的见解说:“有叔如此,不如无有!”陈平听说后,一怒之下离家出走了。陈平的哥哥一生气,就把老婆给休了。

历史上的“七出”具体指啥?古代女子犯这7种过失会被“退货”

盗窃。《大戴礼记·本命》载:“盗窃,为其反义也。”这里的盗窃,并非是在外盗窃他人财物,而是盗窃家内财物。《礼记·内则》定:“子妇无私货、无私畜、无私器。”即使娘家人的馈赠也要交给婆婆,更不能把丈夫家的财物私下借给别人,甚至赠送别人,否则就构成“盗窃”。《汉书·蒯通传》载,某家在夜里丢了肉,婆婆硬是认为被儿媳偷,结果将儿媳赶走。《汉书·王吉传》载,王吉“少数居长安,东家枣树种吉庭中,吉妇取枣以咦吉”。后来王吉“知之,乃去妇”。有些家庭还规定有专门的办法。如郑氏家规要求,家庭劳作必须集体进行,不许分散在各自小家,每天收工前检查有无缺少,严格防止窃盗私藏,小家庭谋私利。

从“七出”的内容来看,发现这些都是保护夫家及其族权利益的,妇女是被动的接受者,也是受压迫的一方。如今的情况自然是不同了,男女双方都有选择权,没有这些不公平的法则。现代人看到这些内容,往往觉得会不可思议。

本文作者:小春说历史(今日头条)

原文链接:http://www.toutiao.com/a66867652528030356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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