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春信息网

首页 > 同城信息 / 正文

国务院发文尊严教学设计! 厦门将强制进行垃圾分类

网络整理 2017-04-01 同城信息

原标题:国务院发文了,厦门将强制垃圾分类!关键词是“强制”

所有垃圾打包扔掉?以后再也不能这样了!

国务院发文了

  46个城市生活垃圾将强制分类

  厦门就在其中

  注意关键词:强制

  国务院办公厅30日发布关于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部《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

  46个城市将先行实施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其中包括厦门哦!

方案说了什么?

  《方案》提出,到2020年底,基本建立垃圾分类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体系,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生活垃圾分类模式,在实施生活垃圾强制分类的城市,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达到35%以上。

  哪46个城市将试行?

  按官方计划,2020年底前,一些重点城市的城区范围内先行实施生活垃圾强制分类。这些城市包括:

  ①直辖市、省会城市和计划单列市。

  这意味着,北京、上海、天津、重庆,各省份的省会城市以及5个计划单列市大连、青岛、宁波、厦门和深圳都在其中。

  ②住房城乡建设部等部门确定的第一批生活垃圾分类示范城市。

  包括:河北省邯郸市、江苏省苏州市、安徽省铜陵市、江西省宜春市、山东省泰安市、湖北省宜昌市、四川省广元市、四川省德阳市、西藏自治区日喀则市、陕西省咸阳市。

  也就是说,全国将有46个城市先行实施生活垃圾强制分类。这些城市的党政机关,学校、科研、文化、出版、广播电视等事业单位,协会、学会、联合会等社团组织,车站、机场、码头、体育场馆、演出场馆等公共场所管理单位,以及宾馆、饭店、购物中心、超市、农贸市场、商铺、商用写字楼等企业负责对其产生的生活垃圾进行分类。

垃圾如何进行分类?

  《方案》提到了三个分类:有害垃圾、易腐垃圾、可回收物。

  有害垃圾主要品种包括:废电池(镉镍电池、氧化汞电池、铅蓄电池等),废荧光灯管(日光灯管、节能灯等),废温度计,废血压计,废药品及其包装物,废油漆、溶剂及其包装物,废杀虫剂、消毒剂及其包装物,废胶片及废相纸等。

  易腐垃圾主要品种包括:相关单位食堂、宾馆、饭店等产生的餐厨垃圾,农贸市场、农产品批发市场产生的蔬菜瓜果垃圾、腐肉、肉碎骨、蛋壳、畜禽产品内脏等。

  可回收物主要品种包括:废纸,废塑料,废金属,废包装物,废旧纺织物,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废玻璃,废纸塑铝复合包装等。

  正确投放是否有奖励?

  《方案》明确,要充分发挥市场作用,形成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按照污染者付费原则,完善垃圾处理收费制度。

  具体到城市居民而言,通过建立居民“绿色账户”、“环保档案”等方式,对正确分类投放垃圾的居民给予可兑换积分奖励。鼓励居民和社区对“干垃圾”深入分类,将可回收物交由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企业收运和处置。有条件的地区可探索采取定时定点分类收运方式,引导居民将分类后的垃圾直接投入收运车辆,逐步减少固定垃圾桶。

  官方同时鼓励社会资本参与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运输和处理,积极探索特许经营、承包经营、租赁经营等方式,通过公开招标引入专业化服务公司。

关于垃圾分类厦门一直走在前列垃圾不分类最高可能罚1000元!

  3月23日,市法制局就《厦门经济特区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草案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

  据了解,《厦门经济特区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是今年我市人大常委会立法计划确定的正式项目,也是我市首次专门针对生活垃圾分类进行立法。

  征集结束后,好的意见将会被吸纳并形成正式草案,上报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通过后,以议案的形式提请市人大常委会审议。

  怎么罚?

  根据意见稿:

  垃圾不分类的,先责令改正;

  拒不改正的,单位罚款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个人罚款二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

  乱扔垃圾罚得更重

  ▼

  随意抛撒、倾倒或者堆放生活垃圾的,个人罚款二百元,拒不改正则直接罚款一千元;单位罚款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

  200元以下

  可当场处罚

  ▼

  对于二百元以下的罚款,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或受委托的管理公共事务的事业组织,可以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处罚效果立竿见影。

  乱收垃圾的也要罚

  ▼

  意见稿规定,垃圾收运单位违法分类收集、运输、处置垃圾的,不仅单位本身要受罚,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也要处单位罚款数额百分之十的罚款。

  举报还有奖励

  ▼

  意见稿还规定了垃圾分类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制度,经查证属实的举报投诉,将按照规定给予奖励。对在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中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市、区人民政府还应当予以表彰和奖励。

  屡教不改者

  将列入严重违法名单

  信用将受损

  ▼

  此外,意见稿规定,若连续十二个月内被行政处罚三次及以上,或有不履行生活垃圾分类义务且拒不接受劝阻,或者拒不改正、造成严重不良影响等情形的,相关信息将被纳入本市社会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列入严重违法名单并向社会公示,通知所在单位,实行信用监管。

  谁负责?哪些人是垃圾分类的管理责任人?

  实行物业管理的住宅区,物业服务企业就是管理责任人;

  举行大型户外活动的,组织单位为管理责任人。

  ……

  意见稿还特别规定,在本市招徕、组织、接待旅游者游览的,旅行社为管理责任人。

  游客也要入乡随俗

  ▼

  按照意见稿,游客也必须“入乡随俗”,按照厦门的规矩分类投放生活垃圾。

  设置管理责任人

  ▼

  为了让垃圾分类措施能真正落实到位,意见稿特别细化了监管责任,在明确市容环境卫生行政管理部门主管地位的同时,也针对不同区域、活动设置了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管理责任人”。辖区内的垃圾该何时扔、何处扔、如何分类、如何收集,责任人都要做好监督管理。

  管理员未履责也将受罚

  ▼

  管理责任人未履行相应职责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将被处以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单位罚款数额百分之十的罚款。 

  让我们携手,让我们的城市更加整洁

  针对上面的意见稿小伙伴们有什么意见吗?快来集思广益吧!

三种方式可提意见

  有关单位和个人可以在2017年4月22日前,通过以下三种方式就草案征求意见稿提出意见:

  1、登录厦门市法制局网站http://www.xmfzj.gov.cn,通过网站首页中的“厦门市法规规章草案意见征集系统”,对草案征求意见稿提出意见。

  2、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厦门市湖滨北路61号行政中心东四楼市法制局法规处(邮政编码:361018),并请在信封上注明“厦门经济特区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字样。

  3、通过电子邮件,将意见发送至:[email protected],或将意见传真至:2896900。

(厦门晚报(微博))

责任编辑:v_binyu

>

Tags:国务院发文! 厦门将强制进行垃圾分类

猜你喜欢

搜索
网站分类
标签列表